林铎:统筹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专题】众志成城 战胜疫情——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作者:林铎,为中共甘肃省委书记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造成一定影响。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京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形势,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甘肃是脱贫攻坚任务十分繁重的省份。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强调,“要深化脱贫攻坚,坚持靶心不偏、焦点不散、标准不变”“坚决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当前,我们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脱贫目标和标准,实事求是地分析疫情对脱贫攻坚带来的影响,找准“两手抓、两不误”的难点和重点,采取有效举措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今年脱贫攻坚全面收官。
客观认识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基本标准,目前甘肃“两不愁”已全部实现,“三保障”即教育、医疗、住房三个领域重点任务基本实现清零达标,而且疫情对这些领域脱贫成果的巩固提升影响较小。贫困群众脱贫、贫困地区摘帽面临的主要制约仍是收入达标问题,这次疫情的最大影响恰恰就在于对贫困群众较快增收、稳定增收带来冲击。
影响外出务工。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普遍滞后,产业基础相对薄弱,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渠道是外出务工。很多地方的实践说明,脱贫需要“远抓产业、近抓劳务”。以甘肃省为例,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脱贫的131万户557万人中,务工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的贫困户共有93万户,占71%。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和项目不能开工或开工较晚,导致部分务工人员近期无法外出务工,有的务工人员在一季度基本没有可能获得务工收入。长时间不返岗或者返岗后收入水平偏低,会对部分贫困户如期脱贫带来较大影响。
影响产品销售。由于疫情防控期间物流通道不畅,需要即产即销的大棚蔬菜、食用菌、水果等出现销售难、运输难问题。部分贫困户靠养殖业增收,受人员流动限制、活禽运输管控、屠宰场所关闭、市场消费缩减等因素制约,不得不延长养殖周期、增加成本投入,加上产品无法进入市场、变为收入,影响养殖规模的扩大和再生产的实施。总体而言,从生产端、流通端到销售端,疫情对贫困户收入的影响都不可轻视。
影响春耕生产。目前正值春耕生产期,疫情给春耕生产带来不利影响。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总量足够,主要问题是农资运销最后一公里受阻,难以进店入村。前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农村防疫搞“一刀切”,甚至封村堵路,农事活动无法正常开展。春耕如果不能按时令进行,就会影响贫困群众的收入。
影响就近就业。部分贫困群众原来主要依托就近就业增加收入,疫情导致市场主体延迟复工复产,贫困群众就业期缩短,收入水平可能下降。比如,甘肃省已累计建成扶贫车间1982个,吸纳就业9.11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34万人,人均年收入2万元左右,就业一人就能脱贫一户。受疫情影响,扶贫车间就业人员无法正常返岗,而且出现订单减少、原料短缺等情况,扶贫车间生产规模势必萎缩,进而影响就业贫困群众的收入,有可能导致返贫现象发生,同时会影响新增就业。
影响帮扶实效。在稳定控制疫情之前,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涉及的企业和项目有不少不能开工建设,有的不能按计划投入运营,对贫困群众的直接带动和辐射作用发挥不出来。“万企帮万村”行动也面临此类情况。帮扶干部无法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指导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效果会受影响,现场帮助贫困户解决难题的任务难以落实,以致错失一些发展机会、迟滞脱贫进度。
准确把握脱贫攻坚面临的有利形势
尽管疫情会对脱贫攻坚造成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总体可控。综合判断,经过努力,脱贫攻坚任务是能够按期完成的。我们要准确把握脱贫攻坚面临的有利形势,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积极行动不懈怠。
剩余贫困人口不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新篇章。甘肃经过努力,已累计减贫670万人,目前剩余贫困人口17.5万人。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压力总体不大。同时,扶贫资金越来越多,扶贫力量越来越集中,攻克最后贫困堡垒的有利条件是前些年比不了的,一定程度上能够抵消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贫困地区疫情相对较轻。目前,全国尚未摘帽的贫困县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这些地区疫情较轻,而且农村被感染人口数量较少。截止到3月9日,甘肃剩余8个未摘帽贫困县确诊病例已全部治愈出院,疑似病例也已清零。这为统筹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利条件。
扶贫产业支撑作用逐步显现。贫困地区产业虽然相对较弱,但近年来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对贫困户增收的支撑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比如,在甘肃贫困程度最深的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近年来党委和政府在大力推动劳务输出的同时,出台产业扶持、奖励、资助政策,鼓励贫困户发展养殖业,已发展养殖户近4万户,牛羊年饲养量分别达到6.8万头和168万只。同时,引进龙头企业带动发展食用菌等产业,建成运营扶贫车间35个,对贫困家庭增收将起到重要作用。
扶贫政策体系成熟完备。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均出台了一系列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越来越完备,机制越来越管用,包括资金扶持、项目建设、审批优先、领导包抓、社会帮扶、公益岗位设立以及“四个不摘”等,都为减少贫困存量、巩固脱贫成果提供了有力保障。特别是精准帮扶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越来越强,“一户一策”扶持措施的继续推进和落实,将在消除疫情影响中发挥积极作用。
采取有效举措确保脱贫攻坚全面收官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我们要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盯住症结、迎难而上,尽锐出战、精准施策,统筹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确保脱贫攻坚全面收官。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目前,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西部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地区是多年没有啃下的“硬骨头”。这些地方大多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山大沟深、交通不便,而且贫困群众普遍缺乏一技之长,脱贫难度非常大。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以深度贫困地区、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制定特殊扶持政策,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
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在已脱贫人口中,部分脱贫质量还不高,属于边缘户或不稳定户,在疫情冲击下容易造成返贫。应高度重视、积极预防疫情引发的返贫现象,更有效地完善和落实“四个不摘”措施,把脱贫成果巩固好、稳定住。这次疫情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产业结构和就业市场发生变化,对脱贫户的增收渠道需要进行排查摸底,提前谋划调整增收门路、就业岗位、务工地点等事宜。特别是对那些已脱贫但主要靠外出打零工、收入来源不稳定的,要给予重点关注,逐户逐人盯紧抓实,把返贫风险降到最低。
着力促进就业务工。充分利用农民工返岗前这段时间,通过网上培训等形式加强技能培训,为农民工返岗或转岗择业做好准备;及时向外输出劳务,主动与有关企业尤其是已经复工和即将复工的企业对接,及时掌握、发布、推送企业用工信息,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向企业点对点输送务工人员,与用工地相关单位做好健康管理、疫病监测等对接工作,确保农民工外出务工稳定可控;尽快推动已建立的1982个扶贫车间恢复正常生产,特别是解决好原料供应、产品外运、口罩配给等问题,让务工者安心生产、扶贫车间发挥效益;开发更多公益性岗位,安排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稳定就业;利用扶贫资金进行差别化、阶梯式奖补,对前往外地务工人员的交通费等给予一定补助,调动其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在税收等方面给予减免,适当返还所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激励企业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岗位。
确保农业生产正常。抓紧解决影响春耕备耕的突出问题,组织好农资生产、流通、供应。在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采取以村为单位统一采购、统一调运、统一储备的办法解决农资方面的难题,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资料调入受限对脱贫产业发展的影响。同时,抓好其他疫情和灾害防控。密切关注非洲猪瘟、禽流感等疫情,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努力防患于未然。根据气候特点,完善相关预案,有力有效处置倒春寒、干旱、冰雹等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影响。加强农业保险工作,扩品种、提标准、广覆盖、保收益,增强农业抵御风险冲击能力。
尽最大努力恢复服务业。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对贫困群众增收至关重要。要积极筹划、分门别类制定政策,优先扶持在疫情中受到较大影响的旅游、餐饮、住宿、物流等服务业发展。比如,甘肃有50多万人在省内和全国各地从事牛肉面行业,每年创劳务收入近200亿元。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支持和鼓励,使之尽快恢复。乡村旅游作为新兴业态,市场前景广阔,也要加大扶持力度,帮助重点旅游村、旅游示范村恢复发展,以带动和辐射当地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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