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正确义利观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访问非洲时提出正确义利观,强调“中非从来都是命运共同体”。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中指出:“中国将继续坚持正确义利观,深化同发展中国家务实合作,实现同呼吸、共命运、齐发展。”“义”作为中国古代的重要道德概念,从原有威仪、美善、适宜之意,后来逐渐成为道德准则与规范的总称。而“利”见于甲骨文及钟鼎文中,从词源上讲,“利”字从禾从刀,以刀割禾表示收获谷物,又有锋利、锐利之意。因而“利”本意为使用农具从事农业生产,以采集自然果实或收割成熟的庄稼,引申为满足人们基本物质和精神生活所需要的财富、功利、好处。“利”包括公利和私利,公利如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全社会的共同利益乃至地球村中所有“村民”的利益;私利则是指公民的个人利益,在世界的范围内,也指某一个国家的利益。“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先义后利,义利两得”等都是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华文明传统义利观所包含的重要内容。即是说,当人们面临着义与利的矛盾时,首先要思考这种利的获得是否符合义的要求。正是立足于这样的认识,孔子认为,“君子义以为上”,“君子义以为质”。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也说:“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因此,既不能片面求利害义,又不应过分重义轻利,而是要把义与利有机统一起来。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为我国发展营造了良好外部环境,为人类进步事业作出重大贡献。但需要看到的是,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国际贸易中的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霸权主义盛行,不仅损害了国际贸易秩序,也使得贸易双方的利益无法得到实现。《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我们在外交工作上,“秉持正确义利观和真实亲诚理念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整体合作机制实现全覆盖”。正确的义利观有助于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使国际贸易沿着公平正义的轨道运行。
坚持贸易自由理念。贸易自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原则。马克思在《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中指出,自由贸易将会是一股使得世界市场开放,狭隘主义被打破,且从长远来看将使得工人阶级加速成长和团结的潮流。因此,贸易自由是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准则。但是,美国等西方国家挥起贸易保护主义大旗,使得国际市场日益缩小。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时指出:“世界市场缩小了,对各国都没有好处。我们要继续做全球自由贸易的旗手,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构建互利共赢的全球价值链,培育全球大市场。”我们要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在海南建立贸易自由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在建设中,我们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促进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与此同时,还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大胆创新,行稳致远,久久为功。
落实公平正义原则。当前的国际贸易秩序是在美国等西方国家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形成的,总体上有利于维护他们的优势地位和利益。但面对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深刻变化的趋势,现行的全球经济治理已经难以满足各国发展的要求,提高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地位已成必然。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将继续积极推动南南合作和南北对话,致力于推动国际贸易公平和平衡发展,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式的不平等、不公正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和手法,主张通过符合公平正义的贸易往来,实现各国的合理利益。正像孔子所说的,“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如果不遵守公平正义规则而谋取私利,既不合乎贸易伦理,也是对世贸组织权威性的蔑视。司马迁也说过:“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本富”在今天就是合乎公平正义的义利兼得;“末富”就是取利而不忘义;“奸富”则是见利忘义,损人利己。贸易保护主义和霸权主义,在本质上就是不公不义的“奸富”行为,与国际贸易的公平正义原则是背道而驰的。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要继续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建设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金融体系,提高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确保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明确宣布:“中国将着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大力强化执法,加强对外国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杜绝强制技术转让,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中国愿同世界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创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推动同各国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基础上开展技术交流合作。”
追求互利共赢结果。“利,义之和也。”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要有恰当适宜的合作与互利,各方才能真正得到利益。历史证明,只有互利才能合作,只有共赢才有未来。当今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同舟共济、共担责任、共享权力,互利共赢,建立起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符合人类的共同利益。因此,“中国的贸易战略宗旨是互利共赢、多元平衡”。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以视频方式发表主旨演讲,强调:“中国将秉持开放、合作、团结、共赢的信念,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将更有效率地实现内外市场联通、要素资源共享,让中国市场成为世界的市场、共享的市场、大家的市场,为国际社会注入更多正能量。”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是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和亚欧非及世界各国互利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双赢、文明互鉴的重大举措。“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开放合作,和谐包容,市场运作和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关键是互联互通。我们应该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实现共同发展繁荣。我相信,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守望相助,即使相隔万水千山,也一定能够走出一条互利共赢的康庄大道。”要树立世界眼光,更好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一起来,把中国发展与世界发展联系起来,把中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同各国的互利合作,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努力为全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乔咏波,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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