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原标题:数字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作者:贾秀飞(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高研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中心研究员)
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已经贯穿于城乡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大环节,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也为分析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理论工具。数字城乡融合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是阻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问题,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也是经济工作的重点。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一个系统结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大环节是彼此贯通,而非割裂的形态,数字技术促进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环节的动态平衡。
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
生产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居于支配地位的要素。数字城乡融合发展中技术赋能提升了劳动者的数字化技能,引致了新型生产力跃迁,促进了一二三产业全方位升级融合。首先,数字技术赋能提升了城乡劳动者的数字化素养与技能。城乡融合发展离不开人这一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数字化人才具备对城乡生产数字化与智能化深刻理解与较强应用的能力,可以运用数字化手段解决城乡生产面临的实际问题。例如,新兴的数字农人在生产活动中作用非凡,这一群体既懂数字技术和平台载体,又具有乡土情结,可以较好地链接农业种植生产与平台内容生产,扎根于城乡特色生产经营。其次,数字技术赋能有利于激活城市和乡村的数字生产力,引领城乡生产力变革。数字技术的高渗透性与普遍化应用,充分激发了经济活动要素潜能,将城市与农村的生产环节联通,弱化地理空间边界的天然限制,可以打破传统的“核心—边缘”式的城乡产业分工模式,实现城市和农村生产力的融合发展。最后,数字技术赋能促进了农业生产、工业生产、服务业生产全方位升级融合。数字技术的高渗透性与普遍化应用提升了赋能效应,不断催生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智慧农业等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破了城乡产业类型间的分割状态,有利于城乡要素的双向流动。
分配处于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分配环节借助不同时期的经济制度与分配原则,确定社会各成员在社会产品中占有的份额,广义上的分配由生产资料分配与生活资料分配组成。数字城乡融合发展中技术赋能主要通过作用于生产资料分配与生活资料分配,完成对经济活动要素分配环节的影响。
首先,数字技术中的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过程是技术参与分配逻辑的延展,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数字化生产资料的开放共享。在城乡融合发展中数据已经演变为生产资料,数据要素具有共享成本低、非竞争性等特征,数据要素在城乡的自由流动,不断创造新的价值,提升了城乡全要素生产率,2022年12月出台的“数据二十条”也提及了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数字技术携带着数据要素的政策红利与赋能效应,使得数字生产资料成为显性词,数字生产资料的共享可以提升普通劳动者的财产性收入或者要素收入比例,促成城乡融合的机会公平,而这也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强调的促进机会公平、完善分配制度的要求是一致的。其次,数字技术有利于提升城乡人力资本水平,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改善城乡分配结构,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数字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削弱了城乡居民人力资本与职业搜寻成本的不对称,增加了城乡居民的就业渠道,使得乡村居民可以获取更好的就业机会,从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而数字技术缩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经济效应在收入差距较大地区表现得更为明显,呈现出东北>西部>中部>东部发展态势。此外,数字技术赋能第三次分配广泛运用于数字志愿服务、数字公益慈善、数字文化艺术以及数字金融服务等新兴场景中,借助社会公益事业为城乡低收入者提供了帮助和支持。
交换处于社会再生产的第三个环节,交换与生产密切相关,交换的速度变化会促进生产或者延缓生产进程。交换包括生产过程中活动与能力交换、要素与产品的交换,从某种意义上指明了流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基础性作用,交换伴随着流通,流通承担着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跃迁。数字城乡融合发展中技术赋能畅通了城乡商品的双向流通,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提升了流通效率与流通规模。
首先,数字技术赋能畅通了城乡商品的双向流通,缩减了城乡产品层次差,促进了城乡流通信息的共享。数字技术嵌入乡村流通的运输、仓储、代理、配送等多个环节,流通的节点无缝对接,流通的渠道得以扩展,纾解了城乡商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例如,通过短视频、电商、社交平台等,乡村地区的农产品可以直接销售至城市的消费者,相反城市的各类产品也可以快速进入乡村市场。数字技术促进了城乡间资金的流通,金融电商、移动支付、众筹融资等创新模式也为城乡资金的流通、运营与高效调用等提供了支撑条件。其次,数字技术赋能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数字技术深刻影响资本、数据、信息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数据的商品化与商品的数据化,进一步扩展了商品的交换市场。目前,资本、数据、信息等生产要素主要集聚于城市,乡村对城市而言成为了生产要素的洼地,导致交换成本高企,不利于城乡要素的良性循环。数字技术有助于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流通机制、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从而保障乡村居民参与要素交换时的等价权益。
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最后一个环节,消费生产体现在两个方面,生产的产品只有在消费中才成为现实的成品,消费也在不断创造出新的生产需求。数字城乡融合发展中技术赋能城乡消费市场贯通与整合、消费模式升级与融合,城乡消费差距显著缩小。
首先,数字技术赋能城乡消费市场贯通与整合。乡村电商新基建的数字化、智慧化推动了新业态的出现,缩小了城乡消费产品的种类与价格差异,乡村产品的上行渠道与城市产品的下行渠道不断拓宽,加速了城乡消费市场的整合,贯通了城乡消费市场的障碍壁垒。其次,数字技术赋能消费模式升级与融合。城乡居民的消费支付形式日益多元化,刷码支付、移动支付等形式为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了便利,城乡居民的消费渠道逐渐多样化,如购物APP、直播带货、在线教育等,城乡居民的消费摆脱了时空限制,在沉浸与互动式购物体验中适时获得了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在多样化的消费场景中生存型消费比重不断下降,发展型消费与享受型消费比重不断上升,城乡居民消费质量持续升级。
高质量发展的调适方案
数字技术渗透经济活动各个环节,提供了新型的产品与服务,匹配了城乡消费者的个性化和多样化消费需求,对乡村的多样化生产、收入分配、交通物流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关系着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因此,数字城乡融合发展需畅通城乡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要素堵点,构建全链条循环体系,全链条循环是国内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在生产领域,推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优化工农资源区域配置,加强农业生产要素供应,增强农业产业链韧性,依托技术赋能形成区域特色的规模化适度经营,提升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实现农业从生产向生活、生态功能方向拓展。二是在分配环节,优化劳动、信息、数据等要素配置,建设灵活的分配制度,适度降低资本要素分配比重,提升劳动要素分配比重。利益分配既要保护集体和成员权益,又要调动其他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分配对生产、流通、消费的促进作用。三是在流通领域,交换活动即流通,应完善乡村物流网络,建立具有乡村特色产业的功能物流支撑节点,推进乡村商业网点基础设施的数字化与标准化建设,以数字化多网融合打造县域物流新格局。四是在消费环节,激活乡村消费市场,扩大乡村旅游、文化及休闲等特色消费,释放城市数字消费潜能,创新消费场景模式,引导乡村消费向服务型消费转型,形成城乡消费功能互补交互的发展格局,促进城市居民消费水平升级,提高城乡供需结构的适配水平,畅通城乡间的供需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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