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协商民主机制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原标题:健全协商民主机制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刘佳义
【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家谈】
编者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积极投身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心聚力,开拓了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今年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本刊推出《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家谈》栏目,从理论角度讲述75年来中国式民主的生动实践和鲜活印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党中央围绕“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改革目标,开展了一系列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回顾新时代以来协商民主发展历程,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这种民主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为完善协商民主制度指明了方向。
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因此,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此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这不仅表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理论上、制度上进一步成熟,也为协商民主实践提供了有力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正是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提出“健全协商民主机制”。
第一,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这“三个坚持”“三个机制”,阐明了专门协商机构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阐明了专门协商机构运行的内在机理,是对协商民主和人民政协理论的重大创新,必将进一步指引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
第二,完善协商民主体系。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以来,党中央出台一系列文件,各地也进行了许多实践和探索,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这些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认识不全面、协商民主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落实健全协商民主机制部署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
第三,要从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去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目标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发展协商民主,必须认真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从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这几个方面来部署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涵盖了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方面,具有内容上的整体性、运行上的协同性、人民参与上的广泛性和持续性。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我们要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制度机制建设,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体系,不断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实践创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作者:刘佳义,系全国政协原副秘书长、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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