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注重“三链四保障”
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当前,全面推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平安中国”的一项长期性、紧迫性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大部门体制改革,我国应对自然灾害和生产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多发,社会安全的影响因素多、风险点多,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之间还有一定差距,应急管理制度既是健全国家治理体系急需的制度,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需进一步加快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步伐。
尽管我国应急管理体制实现了大部门管理,但现实中包括危险化学品、消防、矿山、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群体性事件等应急管理,均涉及多部门、多层次、多地域、多领域力量的协同配合问题,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需树立链条化和系统集成理念,借助“三链四保障”促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所谓“三链”,一是风险排查反馈预防链。即处于应急管理链条体系的最前端,就是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这一阶段如果做好了,就可以避免很多事故的发生。而要真正把各类事故和风险消灭在萌芽中,就得在重点领域管理部门(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和被管理部门之间,架构一套包括风险排查—风险评估监测—督查整治—应急演练—应急预警等环节的风险预防预警链,依靠严肃规范的制度,使管理部门履行好风险排查、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风险整治的法定职责,对管辖区内所有风险点做到胸中有数,全面提高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使被管理部门依法进行风险隐患的整改,加强实战演练,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是事中救援协同行动链。一旦发生灾害或危机,应急管理就须进入实质救援阶段,在统一领导指挥下,就近调配多部门、多力量协同高效、快速行动、精准精细,最大限度降低人民财产和生命损失,这是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核心环节。在这一阶段,关键是多部门应服从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打造接警出警—应急物资运送—现场救援—物资分配—恢复重建—总结教训的行动链条及合作网络,有序、妥善、高效地开展赈灾、救灾活动,做到抢险救援要精准、恢复重建要精准。
三是部门间无缝隙责任链。对此,需进一步明晰生产部门、政府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部门、社区力量等多层次、多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形成内外、上下、左右的无缝隙责任链条,确保应急管理责任传递、相互制约,避免管理真空或相互脱节。
所谓“四保障”,一是法律法规保障。应坚持法治化思维,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定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强化应急法治宣传,为应急管理体系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是社会共建共治保障。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离不开有效的社会参与机制,需支持引导党政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等,共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应急演练、隐患整治等,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夯实群防群治的根基。三是人才队伍保障。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应急救援队伍奉献很多、牺牲很大。应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职业发展保障,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不断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四是科技支撑保障。应紧跟现代救援科技发展的最前沿,在国家和地方救援队伍中,配备全球最先进的救援装备和设施,实现人与物相匹配,提高现代救援效能。同时,强化应急救援技术的自主研发创新,加大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最新技术在应急防范体系中的深度应用,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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