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平: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作者:徐世平,系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民法典调整和规范着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回应人民的法治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充分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努力保护人民的民事权利。民法典如同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对公民无时无刻、无处不在进行保护,对公民全方位多维度权利保障。实施好民法典,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让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当前,我省要紧盯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两大底线任务,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要突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平等保护、明晰产权、交易安全等市场规则需要民法调整和规范。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旨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实施好民法典,对于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实体经济根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强化创新驱动,实现经济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突出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民法典扎根中国大地、反映人民意愿、体现时代精神、彰显华夏气派,全面总结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以法典化方式巩固、确认和发展民事法治建设成果,提高民事法律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适应性,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围绕民法典的实施,我们要突出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不断提升法治甘肃建设水平。要着力解决树立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营造法治环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加大整治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法治甘肃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在工作中要充分领会民法典精神,认真落实民法典规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民事权利。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努力改善营商环境,落实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更大更多地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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